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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使用邮政代理渠道的包裹退运规则解释

时间:2019/5/17 20:39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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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邮政渠道的国际包裹邮寄(国际EMS,国际SAL 国际海运包裹),可邮寄物品范围广(如可合法的邮寄非肉类食品干货),货物查验要求宽松,国际包裹无需计算体积,所以大家使用频率还是比较多。同时,邮政渠道也有显著的弊端:发生退运现象,明显高于商业快递渠道(如ELS欧洲专线渠道,DHL UPS Fedex 等代理渠道)以及服务时效不稳定,延误后只能被动等待。 

这里重点再次强调关于遇到退运的处理规则。包裹移交给邮政后,后续服务规则,按照中国邮政的规则相应处理。

一、国内退运——指包裹还在国内,未上国际航班发生的退回现象。

国内退运,大部分发生在安检查验环节,或者邮局收寄环节的退回,如果遇到,可选择重新邮寄,通常需要重新支付面单费和报关服务费(EMS合计5元,国际包裹合计10元);如取消邮寄快递,需扣除面单费和报关服务费后,退还已缴纳余款

二、国际退运——指包裹已经离开中国,然后发生退回中国,退还给寄件人的现象。

国际退运大部分原因是,目的地海关拒绝进口,包裹暂存超时以及无人领取等原因。邮政渠道的国际包裹退回,国际EMS和国际包裹(邮政SAL和邮政海运 )处理规则不同,具体如下

a)      邮政的国际EMS渠道:免收退回中国费用,如需要重新邮寄,则需要重新支付国际运费。

b)      国际包裹(SAL或海运):需支付国外返回中国的运费后,才可以领取退回的包裹,如需再次邮寄,还需再次支付国际邮寄运费。

如有疑问,可联系ELS的工作人员,或直接拨打中国邮政客服电话11183